单位/临时用水申请
单位/临时用水申请
更新日期:2025-04-15
申请渠道
申请材料
接水申请表(可到营业厅领取)
立项批文
建设规划许可证(包括地块图纸)
立项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
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
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
注意事项:
1. 所有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
2. 临时用水(如建筑工地)还需提供预计用水周期说明
3. 日用水量超过50吨的,需提供节水评估报告
办理流程
步骤1: 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(可通过营业厅或建设工程联审共享平台)。
步骤2: 水司受理申请后,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,确定接水点位及方案。
步骤3: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,审核接水方案并向申请单位出具工程预算。
步骤4: 申请单位与水司签订《供用水合同》,对于临时用水需明确使用期限。
步骤5: 申请单位缴纳相关费用后,水司安排施工安装水表及管道,完成后开通用水。
办理时限
自受理之日起,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(特殊情况和大型工程除外)。
单位用水分类说明
常规单位用水
适用于:
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
商业经营场所
工业生产用水
长期稳定用水的单位
特点:长期稳定用水,申请后可永久使用,定期抄表结算水费。
临时用水
适用于:
建筑工地施工用水
市政工程临时用水
展会、活动临时用水
其他短期、阶段性用水需求
特点:有明确使用期限,到期后需办理销户或延期手续。
单位和临时用水业务均需遵循"一户一表"管理原则。对于大型单位或场所,如有多个独立核算单位,可根据需求申请安装多个水表,但每个用水单位需单独办理申请手续。
常见问题
